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各签订单位: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准确、客观地考评综合治理责任书各签订单位的工作实效,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按照上级有关精神,根据《大连工业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大工大委发〔2014〕96号)文件要求,学校综治委决定对各单位综合治理年度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度工作考评由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成立学校综合治理年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 长:李长吾、朱公巍
成 员:那广利、曹秀平、柳振国、魏晓峰、齐文生
佟 铁、隋新国、房学军、兰海龙、闫丕涛
二、考评对象
学校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单位(部门)(以下简称为“单位”)。
三、考评内容
结合《大连工业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大连工业大学消防安全责任书》、《大连工业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的规定及要求,对各单位2015年度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考评。
四、考评程序
1、自评
各单位依据考评内容开展工作自查,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评打分。自评注重日常工作实效,力求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2、申报
单位自评达到90分以上的,可以自愿申报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各单位均可推荐综合治理先进个人1名(须从事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并做出一定贡献的)。申报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均需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各单位需将本年度综合治理主要工作及特色或创新工作进行提纲式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须简明扼要,原则上不超过600字为宜;同时报送自评打分表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无需纸质报送,请均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3、学校考核
在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综合治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考核以实地检查和资料调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主要查看各单位安全稳定、消防管理措施贯彻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资料调阅,主要查阅各单位报送的电子版材料。
对发生特别重大社会安全类事件(政治事件、群体性事件、非法宗教活动、暴恐袭击事件等)、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实行一票否决。
4、审核评选
学校综合治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的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确定年度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入围名单。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会,采取评分、排序的方式,审核确定年度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
五、考评等级
年度综治考评设优秀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3个等级。
六、考评结果运用
年度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等级的单位,由学校授予校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优秀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年度考评为不达标等级的单位,需向学校综治委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考评总分数排名末位的单位,学校将实行综治委领导约谈制,督促做好工作。
学校对获评年度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七、考评日程安排
1、2016年4月1(周五) 年度综治考评工作布署动员会;
2、4月5日-10日 各单位布署并开展自评工作;
3、4月11日:各单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提纲式总结、填写自评得分的“附件”及相应的支撑材料、是否申报优秀单位以及推荐先进个人名单等的电子文件,发至保卫处治安科赵陈老师OA邮箱或保卫处邮箱(
bwc@dlpu.edu.cn);
4、4月12日-4月20日 学校考核(资料调阅、实地检查);
5、4月21日-4月24日 确定年度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入围名单;
6、4月25日-29日 审核确定年度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并报学校党委审批;
7、5月上旬 召开学校2015年综治工作总结表彰暨2016年工作布署会议。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陈
联系电话:86323662